[爱卡汽车 一周车讯 原创]
2020年的余额仅剩半个多月,政策上的利好以及持续回暖的市场,使得各大车企对2021年充满了信心,一方面忙着总结今年,一方面开始着手布局明年。上一周汽车圈行业层面的消息很多,最重要的莫过于大众(安徽)制造基地正式开工建设,还有长城汽车计划打造高端智能电动车新品牌。不过要是论话题关注度,可能还是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更“热”一些。接下来,就请跟随爱卡汽车一同来回顾本周车圈发生的重点事件。
▼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将实施向无车家庭倾斜
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据爱卡汽车了解,新政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相比此前新政将优先偏向“无车家庭”,进一步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
具体来看,新政将有以下几点变化:
1、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
新政将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的指标配置方式。其中,普通指标部分,“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新能源指标方面,“无车家庭”以积分多少排序,个人以申请时间轮候。
2、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家庭申请人”身份申请
配偶、子女、父母作为联系最为紧密的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血缘、婚姻等亲属纽带更为牢固,有着良好的共同生活起居基础,其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也有着更为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宪法、婚姻法和将于明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因此,新政将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3、个人申请指标可转换为家庭申请
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子女或父母共同申请,当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双方父母共同申请。
判断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请,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符合的一方能加入申请(不要求双方均满足才能加入申请)。
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
如果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最大范围。当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多名成员符合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条件,是可以组合成多个家庭来申请指标的,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
4、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指标
新政将通过赋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用车需求。其中,普通指标部分,新政将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率;新能源指标部分,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2021年首先拿出6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在计算个人积分时,对家庭申请人以往参与过摇号的次数或轮候的时间均转换为积分进行累加。计算家庭总积分时,一是充分体现夫妻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因素,夫妻双方都在摇号的中签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员在摇号池中人多的中签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际数多的,中签倍率高。
5、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
新政实施后,人名下拥有多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车主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证明文件,配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
6、调整指标申请时间、配置频次并取消申请更新指标时限
新政实施后,指标将由每年配置六次改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原政策规定,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须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时限后,将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请获得更新指标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
7、鼓励存量车“油改电”
新政明确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暂停服务
12月8日,爱卡汽车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获悉,为做好明年起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的准备工作,将于2020年12月9日起逐步调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期间将暂停部分业务功能,直至2021年1月1日,系统才重新对外开放,按新政要求受理各项业务申请。
具体来看,从2020年12月9日至12月31日,系统及各区窗口暂停受理个人、单位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包括新申请、重新申请、取消申请。2020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个人、单位系统账户内的全部功能将暂停服务,包括指标通知书打印、更新指标申请、相关信息查询等功能;网站账户暂停登录,各区窗口停止受理相关系统业务。期间,网站首页发布的内容将正常显示,需查询2020年第六期配置指标摇号结果的申请人可在公布栏下载结果文件查看。此外,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时限截止日在2020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和单位,申请时限延至2021年1月31日。
据了解,《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于12月7日正式公布。相比此前,新政将优先偏向“无车家庭”,进一步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同时, 新政调整了指标申请和配置时间安排,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5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12月配置普通指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摇号的“无车家庭”可同时参与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申请,一年共有3次获得指标的机会。
▼江西新建住宅100%支持电动车充电环境
日前,爱卡汽车获悉,12月6日,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到2023年,江西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96座、各类充电桩30000个;力争建成190座、60000个。
据悉,未来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私家电动汽车原则上应配建自用充电桩。
江西省还将优先建设城市人口集聚区充电设施,推进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宾馆以及交通枢纽 、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3年达到10%的车位比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应按10%-15%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未按照条件进行建设的,验收部门依法依规不予通过。
因地制宜建设居民社区充电设施,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引导协调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